江西理工大学教务处2017年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科级机构及岗位数设置的通知》(理工发〔2017〕46号)及《江西理工大学2017年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方案》(理工党发〔2017〕29号)文件精神,对照教务处科级机构及岗位设置、干部实际情况,现提出本部门科级干部调整方案如下:
一、教务处科级机构及职数
1.教务科,1名;
2.教学改革与研究科,1名;
3.考试中心,1名;
4.实践教学科,1名;
5.学籍科,1名;
6.综合科,1名。
二、各环节方案
第一环节:现正科级(含主任科员)人员转任、转岗或聘任正科级岗位
(一)任职条件
符合《江西理工大学2017年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方案》(理工党发〔2017〕29号)中任职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
截至2017年1月1日,申请者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我校本科教学管理经验,且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次“优秀”或者两次“良好”及以上。
(二)报名:报名方式采用个人报名,填写《江西理工大学公开招聘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报名材料于2017年6月26日(周一)11:00前交教务处收文人员。
(三)资格审查: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任职条件、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纪委监察室审核。
(四)教务处根据申请情况、岗位需要和目前正科级干部的实际,研究决定转岗、转聘拟任人选报机关党委审定,然后报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同意或备案。
第二环节:对人员空缺的正科级岗位进行选任。
(一)公布选任岗位。
(二)任职条件
符合《江西理工大学2017年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方案》(理工党发〔2017〕29号)中任职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
截至2017年1月1日,申请者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我校本科教学管理经验,且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次“优秀”或者两次“良好”及以上。
(三)报名:报名方式采用个人报名,填写《江西理工大学公开招聘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报名材料于2017年6月28日(周三)17:00前交教务处收文人员。
(四)资格审查:机关党委、教务处会同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等部门根据任职条件、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纪委监察室审核。
(五)选聘和测评考察
由机关党委、教务处和纪委监察室组织实施,组成评委组。由评委组每个评委以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1.建立评委组
评委组人员由机关党委委员1人、党委组织部1人、人事处1人、教务处2人组成。
2.确定考察对象
(1)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现场述职,时间为15分钟以内。
(2)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按岗位以姓氏笔画排序。由评委组成员根据提名岗位,按每人一票原则进行投票推荐,每个岗位最多投2票。
(3)按投票排名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选所获赞成票必须达到参会评委组总人数半数以上。未达半数时根据实际得票顺序按总数一半的数量确定二次推荐人选重新投票,具体原则与做法不变,若二次投票仍不足票数要求则不再推荐。
3.教务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将岗位选任名单报机关党委研究审定后报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同意或备案。
第三环节:现副科级(含副主任科员)及以上人员转岗、转聘或聘任
(一)公布副科级任职的具体岗位和条件。
(二)任职条件
符合《江西理工大学2017年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方案》(理工党发〔2017〕29号)中任职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
截至2017年1月1日,申请者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我校本科教学管理经验,且学籍科要求熟悉本科学籍管理工作,综合科要求熟悉教务处综合管理工作及教务处其他各项主要工作;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次“良好”及以上。
(三)报名:报名方式采用个人报名,填写《江西理工大学公开招聘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报名材料于2017年7月3日(周一)17:00前交教务处收文人员。
(四)资格审查:机关党委、教务处会同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等部门根据任职条件、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纪委监察室审核。
(五)教务处根据申请情况、岗位需要和目前副科级干部的实际,研究决定转岗、转聘拟任人选报机关党委审定,然后报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同意或备案。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