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写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实践科 时间:2018-06-15 点击数:
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通知》(赣教高字〔2017〕69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编写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编写年度报告,填报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2.年度报告和统计表格式请参照附件1和附件2,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各学院如有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特色工作,可以简报形式提交。
二、年度报告报送要求
各学院应在2018年1月15日前,将纸质版(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的报告和统计表提交至教务处(联系人:朱伟伟,电话:8312174)。
附件:
1.年度报告编写提纲
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