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上报教育部实验数据工作的通知

编辑:syk 时间:2012-05-31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

上报教育部实验数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要求每年填报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文件精神,我校每年必须完成教育部规定的网上实验室数据统计上报任务。为做好我校实验室数据的上报工作,现将各学院填报实验数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填报和审核数据负责人

1、填报数据负责人:请各学院(部门)在每个实验中心(室)选派一名负责人,负责实验管理系统(登录http://218.87.136.61:8080/lab或进入江西理工大学网-教务处-实验管理系统)的数据填报工作。

2、审核数据负责人:各学院(部门)指定一位学院(部门)领导(教学院长或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实验数据的审核工作。

3、请各学院(部门)于本学期第12周结束(515)前将填报数据负责人和审核数据负责人名单通过OA发电子稿至教务处收文人员(填报格式见附表1),并加盖学院公章交纸质稿一份。

二、实验数据填报内容

1、数据的时间段为20108302011828期间。

2、填报数据表包括实验室人员表、实验项目表、实验室情况表、经费情况表等四个表格。

3、在实验中心(室)所做的课程内实验、独立实验、课程设计等信息均需填报。

4、若基础信息栏中有增减或是有误内容,请按数据要求的时间段作具体修改。

三、填报数据完成时间

1、填报数据负责人在本学期第17周结束(619)前完成实验室人员表、实验项目表、实验室情况表、经费情况表的填报工作。

2、学院(部门)审核数据负责人在本学期第19周结束(73)前完成本学院所有数据的审核工作。

四、要求

请填报数据负责人在填报过程中,认真填写各类有关数据,不得漏填和乱填,并按时间段完成录入任务。同时请各学院(部门)审核数据负责人督促本学院的实验数据填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认真审核填报人员填写的信息。

五、培训工作

为做好本次填报实验数据任务,教务处安排一次专项培训。

1、内容:本系统的操作指南、数据的准确填写要求等。

2、人员:填报和审核数据负责人。

3、时间:本学期第13周的星期二(517)下午230

4、地点:二教楼210教室。

附件:负责填报数据及审核数据负责人信息表。

0一一年五月三日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958号 
邮编:341000  
联系电话:0797-8312300
江西理工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