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上报教育部实验数据工作的通知
编辑:syk 时间:2012-05-31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
上报教育部实验数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要求每年填报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文件精神,我校每年必须完成教育部规定的网上实验室数据统计上报任务。为做好我校实验室数据的上报工作,现将各学院填报实验数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填报和审核数据负责人
1、填报数据负责人:请各学院(部门)在每个实验中心(室)选派一名负责人,负责实验管理系统(登录http://218.87.136.61:8080/lab或进入江西理工大学网-教务处-实验管理系统)的数据填报工作。
2、审核数据负责人:各学院(部门)指定一位学院(部门)领导(教学院长或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实验数据的审核工作。
3、请各学院(部门)于本学期第12周结束(5月15日)前将填报数据负责人和审核数据负责人名单通过OA发电子稿至教务处收文人员(填报格式见附表1),并加盖学院公章交纸质稿一份。
二、实验数据填报内容
1、数据的时间段为2010年8月30日至2011年8月28日期间。
2、填报数据表包括实验室人员表、实验项目表、实验室情况表、经费情况表等四个表格。
3、在实验中心(室)所做的课程内实验、独立实验、课程设计等信息均需填报。
4、若基础信息栏中有增减或是有误内容,请按数据要求的时间段作具体修改。
三、填报数据完成时间
1、填报数据负责人在本学期第17周结束(6月19日)前完成实验室人员表、实验项目表、实验室情况表、经费情况表的填报工作。
2、学院(部门)审核数据负责人在本学期第19周结束(7月3日)前完成本学院所有数据的审核工作。
四、要求
请填报数据负责人在填报过程中,认真填写各类有关数据,不得漏填和乱填,并按时间段完成录入任务。同时请各学院(部门)审核数据负责人督促本学院的实验数据填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认真审核填报人员填写的信息。
五、培训工作
为做好本次填报实验数据任务,教务处安排一次专项培训。
1、内容:本系统的操作指南、数据的准确填写要求等。
2、人员:填报和审核数据负责人。
3、时间:本学期第13周的星期二(5月17日)下午2:30。
4、地点:二教楼210教室。
附件:负责填报数据及审核数据负责人信息表。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