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调(停)课办理指南及注意事项
编辑:jwk 时间:2012-10-15 点击数:
非整门课程调整的临时性调(停)课办理指南
1.任课教师因公(事)需要调(停)课,由教研室事先安排好代课教师或提前提出调课、补课计划,任课教师网上申请,送教研室主任审核,送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人)审核,方可执行。
2.网上调(停)课审核程序完成后,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教室管理部门及多媒体控制室。
3.调(停)课时间跨度在两周以上(含两周)或一次调、停课学时在10学时以上(含10学时)者,先报纸质申请报告,经教研室、学院、教务处,经分管教学副校长同意后,再在网上办理调(停)课申请。
4.经批准暂停课者,事后要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网上补课申请。
5.遇突发事件需调课,但由于上课时间已过,无法在系统调课,需要填写纸质申请报告。此处所说突发是在即将上课,由于某突发情况(如撞车,本人无损伤)无法及时到达教室上课,及时通知学生并沟通调整上课时间,然后告知本学院教学秘书,通过学院教学秘书及时向教务处备案。
注意事项:
1.任课教师外出兼课、听课、科研或有私事等均应首先服从教学安排。
2.任何单位安排学生进行各种活动时,必须以不影响学生上课为前提。如必须安排,需组织活动单位报教务处批准并备案,否则学生有权拒绝参加活动或向教务处反映。
3.全校性活动,需按各种活动规定的时间进行。如特殊情况需要调课、停课、加课时,应由有关部门于事前提出申请,经教务处研究,报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由教务处统一调整并做出安排。
4.原则上理论课(讲课学时)调课不能调入晚上9、10节、周二5、6节、周六和周日。对于已安排考试时间的课程,不能将理论课程调到考试时间之后。
5.所有网上申请调课,有相关调课事由材料,一定要上传附件佐证材料(含因病)。
6.教师所承担的一个教学班课程的调(停)课率>12.5%,取消教师该教学班课程评优的资格;一个教学班课程的调(停)课率>20%,该教学班课程工作量计算乘以0.8的系数;一个教学班课程的调(停)课率>30%,该教学班课程工作量计算乘以0.6的系数。
7.各学院调(停)课统计结果将作为教学考核指标纳入到各学院的年终教学工作考核。学院一年内累计调(停)课率>5%,则取消该学院年终教学工作考核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