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体质测试免测申请程序及表格
编辑:bgs 时间:2017-05-12 点击数:
大学生体质测试免测申请程序
有心脏病史以及其它疾患不能进行测试或暂不能进行体 质测试的同学,需书面提交免测申请(见附件),并附医院出具并盖章的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免测或缓测。 学生由学校派出至外校访学的(交换生),访学期间免于在 学校参加体质测试,名单由教务处提供给体育系。 学生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免测的,视为无故不参 加体质测试,其年度体质测试成绩以“0”分计。,申请审核程序如下:
1.准备相应材料:
(1)下载“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填写;
(2)近期正规医院的出具并加盖医院证明章的疾病证明书、诊断证明书或残疾证。
2.体质测试免测的审核流程
(1)学院初审 辅导员核实学生所填情况是否属实,经学院分团委盖章后, 由学生交医疗与康养中心(校医院)审核。
(2)医疗与康养中心(校医院)审核 医疗与康养中心(校医院)审核学院提交的免测材料,给出审核意见。
(3)学院复审
学生取回免测材料交给所在学院,对医疗与康养中心(校医院)经审核同意免测的,由学院签署复审意见,并统一在第 14 周前交体育系终审,学院交给体育系的免测材料应包含免测人员信息电子汇总表;对医疗与康养中心(校医院)经审核不同意免测的,应提醒学生在规 定时间参加补测。
(4)体育系终审
体育系及时汇总各学院提交的免测材料,做好终审登记。
3.免测手续审批结果只能当年体质测试使用,如下一年度还不适合参加体质测试的,需重新办理免测审批手续。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13970101277
方老师(南昌校区) 联系电话:18720992695
赵助理(赣州各 校区) 联系电话:18526478000
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