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在2016级本科生中开展择优转换专业的通知

编辑:bgs 时间:2017-03-28 点击数:

关于在2016级本科生中开展择优转换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换专业管理暂行办法》(理工发〔201028号),各学院申报了2016级适合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教务处进行了审核并经过学校批准,现予以公布。

为了让学生进一步了解所学专业,各学院应于第7周前在2016级学生中开展一轮专业教育,并组织学生认真学习2016版学生手册中《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转学与转专业部分有关规定(第四十八至第五十一条)。为有利于学生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调整专业(专业学科类别详见附表“学科类别”栏)。

需要转换专业的学生务必于本学期43日至47日期间,向西校区教务办提交(黄金校区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 “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换专业申请审批表”(通过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严格按要求填写),逾期不予受理。

资环学院、冶金学院、材料学院、西校区教务办汇总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材料,填写“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汇总信息表”(通过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于412日之前向教务处报送“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汇总信息表”(电子)及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教务处于414日向各学生所在学院分送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

学生所在学院在收到学生的申请表后,将该生第一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分、学分积欠情况、学生在本专业年级中的绝对排名及拟转入专业与学生现所在专业的必修课学分差填写到学生申请表上,并于420日前统一报教务处。教务处于本学期第13周前将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页、教务管理系统公告栏目公示。

注意事项:

1.以下三种情况不能转专业

①正处于休学期的;

2016年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定向考生;

③中外合作办学班的学生。

2.应用技术型本科专业可以在其所在培养院校应用技术型本科专业之间申请转换专业。

3.南昌校区学生转专业工作委托南昌校区教学科研部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南昌校区学生不得转入校本部本科专业就读,校本部学生不得转入南昌校区本科专业就读

4.学生只可在相同高考科类的专业中申请转换,二本招生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一本招生专业学习。

5.以下两种情况,转专业申请批准后将自2017-2018学年第1学期起转入2017级学习(即做降级处理):

①转入学制为5年的专业学习的;

②拟转入专业与现所在专业的必修课程学分差异≥25分的。

6.学生转专业名单一经公示不做撤销处理,转专业申请获得批准的学生自2017-2018学年第1学期起进入新专业学习。

7.学生转专业后须以重修形式补修其转入专业所在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一年级已开出的必修课程,学生转专业后一年级未修读的必修课学分在每学期学业预警时计入积欠总学分,转专业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而未列入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可计入专业任选课学分。

8.转专业申请获得批准的学生应参加转入专业2017-2018学年第1学期的课程选课及教材征订。

9.转专业申请获得批准的学生应于52下午3点准时参加转专业相关政策的集中学习。

地点:西校区教学主楼1109教室

黄金校区1号楼11D1教室

10.以下两种情况若符合一条则撤销转专业的决定:

①学生考试违纪的;

②学生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课程不及格率≥40%的。

附件1: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汇总信息表

附件2:转专业名额汇总表

教务处

2017324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汇总信息表、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转专业名额汇总表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958号 
邮编:341000  
联系电话:0797-8312300
江西理工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