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启动2014级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辅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编辑:bgs 时间:2015-11-26 点击数:

关于启动2014级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辅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和规定,现将2014级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辅修专业)的招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4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开设双学士学位专业(辅修专业)

序号

开办学院

招生专业名称

学科

门类

招生类别

1

建测

城乡规划

工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2

建测

土木工程

工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3

建测

测绘工程

工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4

建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工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5

建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工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6

建测

地理信息科学

理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7

材料

金属材料工程

工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8

材料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工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9

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工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10

材料

材料化学

工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11

材料

材料物理

工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12

冶金

冶金工程

工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13

冶金

化学工程与工艺

工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14

冶金

应用化学

理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15

机电

机械工程

工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16

机电

测控技术与仪器

工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17

机电

工业工程

工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18

电气

自动化

工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19

电气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20

电气

电子科学与技术

工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21

信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双学位

22

信息

电子信息工程

工学

双学位

23

信息

通信工程

工学

双学位

24

信息

网络工程

工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25

信息

信息安全

工学

双学位

26

经管

工程造价

管理学

双学位

27

经管

会计学

管理学

双学位

28

经管

市场营销

管理学

双学位

29

经管

电子商务

管理学

双学位

30

经管

金融学

经济学

双学位

31

文法

法学

法学

双学位

32

文法

广告学

文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33

外语

英语

文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34

外语

日语

文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35

外语

汉语国际教育

文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36

理学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教育学

双学位、辅修专业

特别说明:工程造价专业只接收主修专业学位门类为工学学士及理学学士的学生报名修读。

三、选拔条件

选拨条件详见《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登录教务处网站可查阅),学生选择双学士学位专业时不可以选择与自己主修专业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例如:主修专业学位的学位类别是工学,则辅修的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位类别应选择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或文学)。

四、2014级双学士学位专业(辅修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1.招生宣传工作

各学院协助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开办学院于201511月及12月上旬在2014级学生中广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2.报名和预录取工作

①报名阶段(2015127日至1213日)

学生本人于20151271213期间到学生所在学院申请: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学籍管理→下载填写《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申请审批表》,并将审批表递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将符合条件学生材料于1215日前汇总,填写《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申请汇总信息表》并分送至双学士学位专业(辅修)专业开办学院。(汇总格式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学籍管理栏下载)。

②预录取阶段(20151216日至1231日)

双学士学位专业(辅修专业)开办学院于1218日前审核学生申请审批材料,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审批材料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于20151223日前审定2014级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预录取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教务处于20151224日至1226日受理2015级学生的双学士学位专业(辅修)专业修读专业调整申请。于1231日前印制、分发录取通知书至学生所在学院。

3.缴费确认工作(201615至本学期末)

①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于201615日前将第一学年的学习费用存入与“一卡通”绑定的中国银行卡中(即批量代扣学杂费的银行卡,具体缴费办法见财务处主页“2015年学生缴费通知”);

②财务处于201616日上午统一通过中国银行批量代扣学习费用;

③财务处于201616日下午将成功扣费名单反馈教务处;

④未能成功扣费的同学于20161789日三天到财务处缴纳学习费用;

⑤教务处于2016114日前将已缴纳双学士学位专业(辅修专业)学习费用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为期一周)。

4.正式录取

教务处审定2014级双学士学位专业(辅修专业)正式录取名单。

五、其他相关规定

1.修读辅修专业学习费用按一年缴纳,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学习费用按两年缴纳,第二次缴费时间为第6学期开学初。

2.双学士学位专业(辅修专业)课程教学环节由开办学院安排,上课时间从第4学期开始。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辅修专业)学生的学籍、课程成绩管理由开办学院具体负责,教务处统一管理。

3.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辅修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并修完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全部课程,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授予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颁发辅修合格证书)。对未能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者,即使修满双学士学位专业学分,也不能授予双学士学位。

4.学生在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坚持继续修读,应立即向开办学院提出退修申请,经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得双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合格证书,学费一律不退。

咨询电话:王老师,8312077

教务处

2015年11月3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958号 
邮编:341000  
联系电话:0797-8312300
江西理工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