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2学期组织跟班补修课程报名工作的通知
编辑:bgs 时间:2015-03-01 点击数:
关于2014-2015学年第2学期组织跟班补修课程报名工作的通知
请按照《江西理工大学关于本科生跟班补修课程的有关规定》(教务字〔2012〕3号)的要求,组织2011、2012级学生进行跟班补修课程的报名工作。各学院于第二周周二(3月10日)上午下班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选课管理模块”中的“选课课程调整”,将学生名单维护到相应教学班名单中,并将电子及纸质汇总表按《学院跟班补修报名汇总》格式报给教务处,汇总表格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特别提醒:
一、课程录入系统时请注意不要勾选“重修”选项;
二、《大学物理(二)》不允许学生报名补修,《大学物理实验》仅接收2014-2015学年第1学期期末已在理学院大学物理实验室报名补修的学生报名;
三、《概率统计》、《线性代数》、《高等数学(二)》、《英语(二)》、《英语(四)》等五门课程已设置虚拟班级,由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维护报名跟班补修学生的课程信息,请各学院不要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这五门课程,并在汇总表上相应栏标注“未录入”(设置虚拟班的课程录入后不在学生课表中反映,学生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在“信息查询”模块下“学生个人课表”下方“未安排上课时间的课程”中查询,请对学生做好说明工作);
四、体育课程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在汇总表课程名称处录为《体育(二)》或《体育(四)》(不写专项),届时补修体育的学生会另行通知到体育教研室二次确认;
五、凡补修跨学院开课的实习、实验课程等实践教学环节(如《金工实习》)请在汇总表上做好标注,上课时间、地点不用填写,由教务处与开课学院联系后另行通知;
六、如学生所报跟班补修课程与原积欠课程在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上有出入,请在备注中注明;
七、各学院对不具备跟班补修资格的学生不得接收跟班补修报名,各任课老师在跟班补修课程的成绩评定中,严格按正常班成绩评定原则进行,不得降低标准。
八、本学期第三周后留级学生的个人课表在学籍异动时会进行删除处理,届时请学院提醒相关学生在第四周学籍异动后,于第四周周四(3月26日)前再次进行跟班补修课程的报名。
九、补修课程限为当前学期学校正常开设的必修课,毕业班学生仅接受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的报名。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