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届本科毕业生清理课程积欠考试的通知
编辑:bgs 时间:2015-03-16 点击数:
关于组织2015届本科毕业生清理课程积欠考试的通知
2015届本科毕业生临毕业前的最后一次清理课程积欠考试(下称清欠考试)开始报名,现将本次清欠考试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1.清欠考试资格
本次清欠考试报名对象是至本学期仍未修满前七学期规定的学分(含选修课)但能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2015届本科生。所缺学分(含选修课)>20学分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清欠考试。
清欠考试必须由学生自愿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后,学校方给予安排考试。
2.清欠考试课程规定
学生报考课程只限第一至第七学期本专业的必修课程和专业任选课程(除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实践环节类和设计类的课程外),学生报考专业任选课程门次按报考课程总学分达到所欠学分数为限,不得多报。其它特殊情况,由学生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报告及解决问题建议方案。
安排清欠考试后,毕业生不能再报名参加本学期的重修和跟班考试。
3.清欠考试要求
清欠考试的要求、标准与课程正常考试一致,不得降低水平。清欠考试课程成绩及格者,取得该课程学分,并在成绩档案中以60分记载该课程成绩。
每门课程的清欠考试时间均规定为100分钟。
4.清欠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安排在本学期的第8、9周。
5.清欠考试的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7日~3月23日。其它时间报名无效。
报名要求:学生一律以班为单位填报各自清欠考试科目,并准确填写下表中的所有信息。各班将报名信息制成Excel电子表格连同班级报名表(纸质)报到所在学院办公室,然后,各学院将清欠考试名单按课程排序汇总成Excel电子表格,通过OA邮件系统于3月24日下午5点前报教务处课程考试岗。(联系人:贾宏宇,8312206)
学生考试报名时间和学院上报材料时间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时限进行,2015年3月24日后不再受理。
班级报名样表
班级 |
选课学号 |
姓名 |
课程名称 |
学年学期 |
课程性质 |
学分 |
开课学院 |
专业任选课积欠学分 |
签名 |
11采矿*班 |
2011**** |
*** |
隧道工程(C) |
2013-2014-1 |
专选 |
1.5 |
资环 |
2.0 |
*** |
6.考试组织
(1)请学院做好考前的动员及宣传工作,将本次考试的实施办法及时通知到每位相关学生,并认真审核课程报考资格,确保报名信息准确。
(2)学生必须持本人校园卡及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不予入场。如校园卡遗失,学生应及时补办。
(3)请教研室按规定的成绩提交时间向所在学院报送考试成绩,各任课学院将成绩汇总后于2015年5月5日前报送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收到成绩后应及时通过教务系统完成成绩报送。学生通过教务系统查询本人成绩,教师不得向学生公布成绩。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