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3届本科毕业生清理课程积欠考试的通知
编辑:bgs 时间:2013-03-12 点击数:
关于组织2013届本科毕业生清理课程积欠考试的通知
2013届本科毕业生临毕业前的最后一次清理课程积欠考试(下称清欠考试)开始报名,现将本次清欠考试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1.清欠考试资格
本次清欠考试报名对象是至本学期仍未修满前七学期规定的学分(含选修课)但能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2013届本科生,如果所缺学分(含选修课)>20学分的学生,则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清欠考试。
清欠考试必须由学生自愿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后,学校方给予安排考试。
2.清欠考试课程规定
学生报考课程只限第一至第七学期的必修课程和专业任选课程,考试形式仅限笔试,不能报考以完成论文、作品、大作业等形式考核的课程实验及实践环节。学生报考专业任选课程门次按报考课程总学分达到所欠学分数为限,不得多报。
安排清欠考试后,毕业生不能再报名参加本学期的跟班考试和重新学习考试。
校级公选课学分不足的不安排清欠考试,可申请补选。
3.清欠考试要求
清欠考试的要求、标准与课程正常考试一致,不得降低水平。清欠考试课程成绩及格者,取得该课程学分,并在成绩档案中以60分记载该课程成绩。
每门课程的清欠考试时间均规定为100分钟。
4.清欠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安排在本学期的第8、9周。
5.清欠考试的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日~3月22日。其它时间报名无
效。
报名要求:学生一律以班为单位填报各自清欠考试科目,并准确填写下表中的所有信息。各班将报名信息制成Excel电子表格连同班级报名表(纸质)报到所在学院办公室,然后,各学院将清欠考试名单按课程排序汇总成Excel电子表格,连同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打印件于3月25日下午5点前报教务处。
学生考试报名时间和学院上报材料时间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
时限进行,2013年3月25日后不再受理。
班级报名样表
班级 |
选课学号 |
姓名 |
课程名称 |
学年学期 |
课程性质 |
学分 |
开课学院 |
专业任选修课积欠学分 |
签名 |
09采矿*班 |
2009**** |
*** |
弹性力学 |
2009-2010-2 |
专选 |
3 |
建测 |
4.5 |
*** |
09采矿*班 |
2009**** |
*** |
高等数学 |
2009-2010-1 |
必修 |
5 |
理学 |
|
*** |
注意:因学生自己填错信息而导致考试安排错误或成绩无法登录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6.考试组织
(1)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好本次考试,做好考前的动员及宣传工作,将本次考试的实施办法及时通知到每位相关学生。
(2)各学院要做好学生报考工作,认真审核课程报考资格,确保报名信息准确。
(3)各教学单位必须认真及时做好清欠课程的试卷命题工作。
(4)各学院应及时将考试时间通知到每位清欠考试学生。
(5)学生必须持本人校园卡及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不予入场。如校园卡遗失,学生应及时补办。
(6)各教研室必须按规定的成绩提交时间向所在学院报送考试成绩,各任课学院将成绩汇总后于2013年4月29日前报送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收到成绩后应及时通过教务系统完成成绩报送。学生通过教务系统查询本人成绩,教师不得向学生公布成绩。
教务处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