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1年度实习计划的通知
编辑:syk 时间:2011-03-15 点击数:
关于下达2011年度实习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实习计划由教研室根据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院批准、教务处审查确定。现将2011年度本科生实习计划(详见附件)下发到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请各学院严格按计划遵照执行。
一、高等学校各类学生实习是大学生学习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活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严格纪律,认真实施,圆满完成本年度的各类实习任务。
二、继续实行实习经费“包干到院,超支不补”的原则,专款专用,努力为学生实习提供良好条件。不允许用提前返校、压缩实习时间和内容等牺牲教学质量的手段“节约”经费。
三、请严格按照“2011年度实习计划”执行,确需变动的,需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教务处批准方可执行。
四、实行实习报告制度。凡一次实习学生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的,请各学院在实习师生出发前,通过OA,将学院、实习学生专业班级、人数,实习时间,带队教师、电话,前往实习地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告之教务处收文人员。
五、继续做好规范教学文档管理工作,做好对各类实习资料(实习大纲、指导书、学生实习报告及总结等)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附:2011年度实习计划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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