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省级和校级教改课题的通知
编辑:bgs 时间:2011-04-14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省级和校级教改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1]22号)和我校关于教学研究课题的相关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2011年度省级和校级教改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程序
教师个人申报,学院评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确定推荐申报省级教改课题的项目名单,上报江西省教育厅。对于尚有校级教改课题在研任务的负责人,如其课题被推荐申报而未获批,该课题不能作为校级课题予以立项。
二、立项的范围、重点和申报要求
立项的范围、重点和申报要求请参照《关于做好201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1]22号)的文件要求执行。
每个学院确定两个重点研究课题,两个重点研究课题应该来源于已立项的质量工程项目,并与学院重点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其他教学建设相一致,能够通过课题的研究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的层次和水平、推进学院的教学建设。对于来源于质量工程项目的研究课题学校将优先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申报的时间安排
5月5日前,学院将推荐项目上报教务处,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填写好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均要求上交),机关教师由部门汇总后上报教务处。
5月6日至上报之前,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申报课题,并上报江西省教育厅。
附件《关于做好201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1]22号)及相关附件(请查看江西理工大学教育质量工程网http://218.87.136.37/edupro/)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