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0级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编辑:bgs 时间:2011-11-02 点击数:
关于启动2010级全日制本科生
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和规定,现将2010级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招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0级全日制本科生(在校)
二、开设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专业
序号 |
开办学院 |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1 |
建测 |
土木工程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2 |
建测 |
地理信息系统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3 |
建测 |
给水排水工程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4 |
材料 |
金属材料工程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5 |
冶金 |
冶金工程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6 |
机电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7 |
机电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8 |
机电 |
工业工程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9 |
电气 |
自动化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10 |
电气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11 |
电气 |
交通工程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12 |
电气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13 |
信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方向) |
双学位 |
14 |
信息 |
电子信息工程 |
双学位 |
15 |
信息 |
网络工程 |
双学位 |
16 |
经管 |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向) |
双学位 |
17 |
经管 |
会计学 |
双学位 |
18 |
经管 |
市场营销 |
双学位 |
19 |
经管 |
电子商务 |
双学位 |
20 |
经管 |
金融学 |
双学位 |
21 |
文法 |
法学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22 |
文法 |
工业设计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23 |
文法 |
数字媒体艺术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24 |
文法 |
行政管理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25 |
文法 |
艺术设计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26 |
文法 |
广告学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27 |
外语 |
英语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28 |
外语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29 |
外语 |
日语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30 |
外语 |
对外汉语 |
双学位、辅修专业 |
三、选拔条件
见《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登录教务处网站可查阅),学生选择双学士学位专业时不可以选择与自己主修专业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例如:主修专业学位的学位类别是工学,则双学士学位应选择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或文学)。
四、2011年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1、招生宣传工作
各学院协助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开办学院于2011年11月在2010级学生中广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2、预录取工作
①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6日
学生本人到学生所在学院申请:登录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填写《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申请审批表》,并将审批表递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将符合条件学生材料于12月8日前汇总,并分送至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开办学院。(汇总格式见附件)。
②2011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
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开办学院于12月10日前审核学生申请审批材料,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审批材料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于12月12日前审定2011年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预录取名单,印制、分发录取通知书、报到单至学生所在学院。
3、缴费确认工作(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26日)
①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单到财务处缴纳学习费用
②学生持缴费单(报到单)到所在学院登记备案
③学生将缴费单(报到单)交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开办学院
④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开办学院将报到单汇总后交教务处留存
4、正式录取
教务处根据报到单交回情况审定2011年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正式录取名单。
五、其他相关规定
1、修读辅修专业学习费用按一年缴纳,修读双学士学位学习费用按两年缴纳,第二次缴费时间为第6学期开学初。
2、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课程教学环节由开办学院安排,上课时间从第4学期开始。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学生的学籍、课程成绩管理由开办学院具体负责,教务处统一管理。
3、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并修完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全部课程,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授予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颁发辅修合格证书)。对未能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者,即使修满双学士学位学分,也不能授予双学士学位,其通过的课程,按校级公选课记录。
4、学生在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坚持继续修读,应立即向开办学院提出退修申请,经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未申请办理退修手续而擅自中途退学者,学校对其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的课程已获得的学分不予认可。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得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合格证书,学费一律不退。
特此通知!
附:2011年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本科生报名信息表(样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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