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第35次)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含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西校区:   
   
   
   
201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第35次)定于2012年3月24-27日举行。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通知学生用个人账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与要求:
    
我校在籍在校的各类学生,每位学生一次只能报考一个级别的考试。  
   
二、开考级别与报名费    
    
1.开考级别:一级B、一级WPS OFFICE、一级MS OFFICE;二级C语言、二级VB、二级VFP、二级JAVA、二级ACCESS、二级C++、二级Delphi语言程序设计;三级PC技术、三级信息管理技术、三级网络技术、三级数据库技术;四级网络工程师、四级数据库工程师、四级软件测试工程师。  
   
2.报名费:一级每人100元;二、三级每人双考100元;二、三级单考笔试45元、单考上机55元;四级每人150元。  
   
三、考试形式与考试时间:
    
1.考试形式:一级为上机考试,二级、三级分笔试和上机考试,四级为笔试(含有论述题)。  
   
2.考试时间:一级上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所有二级笔试时间为90分钟,上机时间为90分钟;三级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上机时间为60分钟;四级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成绩的认定与保留    
    
1.凡考试成绩合格者,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合格证书,笔试和上机考试均为“优秀”的,证书上注明“优秀”字样。证书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全国统一编号,并印有持有人的身份证号码及照片,全国通用。  
   
2.第34次笔试和上机考试只有一项及格的,第35次该项成绩予以保留一次,另一项不及格的成绩必须在第35次考试中报名补考,否则第34次考试成绩作废。本次考试的成绩保留依此类推。    
    
五、报名方式:    
    
1.  
  
  
   11   
   月28   
   日  
  至
   
    12    
    月10    
    日  
   :  
  本科生采取网上预报名(预报名时不考虑保留成绩的因素),预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补报。  
   
2.
  
   12   
   月12   
   日  
  至14日:学生到学院提供保留成绩信息(对参加了第34次考试的学生)。  
   
3.
  
   12   
   月20   
   日  
  前: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的报名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采用手工形式报名(按第34次报名规定格式),并将报名费统一交财务处,报名汇总表交教务处。  
   
六、缴费与确认:    
    
1.
  
   12   
   月19   
   日  
  前:已完成预报名的学生应确保本人校园卡中有足够余额。    
    
2.
  
   12   
   月20   
   日  
  :财务处和现教中心对已预报名的学生进行统一扣费。3.
   
    12    
    月22    
    日  
   前:教务处对扣费结果核实整理后发各学院,各学院在接  
   
到缴费学生名单后一日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确定已缴费学生信息。                           
   
4.
  
   12   
   月23   
   日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首页公告栏中查询最终报名结果,如信息有误应于当天报学生所在学院,学院将勘正后信息报教务处。  
   
5.
  
   12   
   月24   
   日  
  至25日:学生签名确认最终报名信息。  
   
七、注意事项:    
    
1.预报名方法:学生通过个人账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报名与评价\网上报名”选择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确认”后,在网页下端可看到“已报项目列表”中显示所报项目,表示完成网上预报名。  
   
2.报名时请确保个人信息完整、准确(特别关注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是否有误)。如有误应及时更正个人信息,因身份证号码错误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负责。如无照片信息,请学生及时到所在学院补上。  
   
3.若因学生本人卡中余额不足而导致不能扣费,则预报名失效,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4.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龚老师,电话:(0797)8312206。  
   
  
  
      
  
  
  
      
  
  
  
      
  
 
 
  
  
   
   
   
   
   
   
   
   
   
   
   
   
  
  
  
 
 
  
     
  
   
   
 
  
  
      
  
二〇一一年
   
    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