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申请开设下学期校级公选课的通知
编辑:bgs 时间:2010-11-11 点击数:
关于教师申请开设下学期校级公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处室:
下学期校级公选课采取由老师网上进行开课申请,教务处审核批准,学生网上选课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申请开课的教师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与所开课程同研究方向的硕士学位教师;
2、教师必须在教务管理系统(http://218.87.136.229)网上申请方才有效;
3、教师网上申请开课时间:第7-8周(2010年10月12日~2010年10月24日),过期不再受理;
4、教师申请时,如果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里没有任课教师要开的课程(课程代码),应按附件2填写一份江西理工大学校级公选课申请表(新开课程)报教务处,同时提交课程简介、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大纲的电子稿,由教务处管理员在课程库里添加课程(课程代码),老师再去网上办理申请;
5、一个教学班(一条任务)提交一份申请,文法学院公共文艺教研室教师最多不能超过四份申请(四个教学班),其他教师最多不能超过二份申请(二个教学班);
6、开课对象为2007-2009级学生,2010级新生下学期不开设校级公选课,2007级、2008级和2009级只在校本部开课;
7、前半学期开课时间第3-10周(星期一、三晚上910节或者星期二、四晚上910节,二个时间段选一个);后半学期开课时间第11-18周(星期一、三晚上910节或者星期二、四晚上910节,二个时间段选一个)。老师申请时在“申请说明”栏内填写清楚;
8、不同学分的课程对应起止周:
1个学分课程起止周:第3-6周或11-14周;
1.5分学课程起止周:第3-8周或11-16周;
2个学分课程起止周:第3-10周或11-18周。
9、所有公选课只开设理论讲课学时,不开课内实验;
10、所有网上申请课程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将反馈信息给申请开课教师,同意开设的课程挂在网上由学生自主选择,如果某个教学班选课人数达不到50人,该教学班停开,已选该教学班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改选其它课程;
11、校级公选课考试安排:所有校级公选课考试均利用最后一次上课时间进行,如另需考试教室,任课教师可向教务处考试中心申请,任课教师应连续利用两次以上课内时间将考试安排提前通知本教学班学生;
12、校级公选课网上申请具体操作过程见附件1。
(附件放在OA系统的“公共文件柜→常用表格→教务处表格”中,或教师个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通知,请下载使用。)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