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校级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编辑:syk 时间:2011-03-15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1年校级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
通知
各学院:
为提高教师的教学素质和教学能力,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创造一个提高教学业务与能力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引导、激励教师立足岗位,潜心钻研,站好讲台,上好每一堂课,2011年我校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
为做好2011年校级教学技能竞赛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各学院的专职教师。
二、参赛课程
本学期内作为主讲的理论课程,且必须是参赛教师独立讲授全部课程内容,其形式不限。
三、参赛程序
1.教师本人申请;
2.学院审核推荐;
3.专家随堂听课;
4.学院初评优胜人员;
5.教务处组织确定参加决赛人员名单;
6.组织集中决赛;
7.公布获奖名单。
四、参赛时间
1.初赛时间:上半年和下半年的教学课表时间;
2.鼓励各学院开展各种形式的讲课竞赛活动,时间自定;
3.决赛时间:下半年的第19周组织决赛。
五、推荐人数
各学院两学期共推荐参赛人数为本学院专任教师总人数的10% ~20%。
六、报名时间
在每学期的前3周完成教师申请、学院推荐工作,并于每学期第3周星期五前,将参加校级教学技能竞赛教师名单从OA系统中以电子稿形式发教务处收文人员,格式参照《2010年校级教学技能竞赛参赛教师名单》(见附件1)。
七、听课组成员
1. 学校听课组成员:校教学督导组成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务处相关人员。
2、学院听课组成员: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学院正高人员;副处及以上人员;教研室(实验室)正、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同行教师。
八、听课范围和评价形式
学校听课组成员对全校参赛教师进行随堂听、评课,并填写《江西理工大学校级教学技能竞赛听课评价表》(见附件2)。
学院听课组成员对本学院的教师进行随堂听、评课。
学院在听课组成员的随堂听、评课的基础上,可以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讲课竞赛活动,对参赛教师进行全面评价后,将两个学期参赛的教师初赛成绩(按百分制分数排名)汇总并填写《学院对参加校级教学技能竞赛教师评分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一并于下半年的第16周星期五前从OA系统中以电子稿形式发教务处收文人员。
同时欢迎全校教师对参赛的教师进行听、评课,评价结果可以书面形式或以电子稿形式交教务处。
九、获奖名额
根据决赛成绩取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且获奖人员必须是在本学年中所有课程学生评教平均成绩80分以上的教师。
十、奖励办法
对于2011年参加教学技能竞赛的获奖者,学校将根据《江西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理工发[2008]24号)文件进行奖励,且在2012年的教师节上进行表彰。
注:为便于使用附件1、附件2、附件3,在教务处网页的—下载专区—教学质量中下载。
附件1:2010年校级教学技能竞赛参赛教师名单
附件2:江西理工大学校级教学技能竞赛听课评价表
附件3:学院对参加校级教学技能竞赛教师评分结果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131519273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