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结题程序规范
一、省教改课题结题的一般程序
1.课题主持人根据课题申报书设定的研究计划、研究目标及完成情况,决定向所在学校课题管理部门提交结题申请书,填写《结题鉴定表》,并将全部结题材料汇集成册,交学校课题管理部门。
2.学校的课题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照课题申报书设定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成果形式及管理要求,对课题主持人递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决定是否同意上报省教育厅结题。
对研究时间少于2年的课题,原则上不受理其结题申请。
3. 省教改项目倡导集体结题的结题方式,加大“现场结题、答辩评审”的工作力度,发挥省级教改课题在促进全省高校教师科研能力建设、教学质量提高中的作用。
省教育厅、省评估所不接受单个课题的结题申请。
4.省教育厅对省教改项目的结题采取两种方式。对立项、结题数量较多的,实施以校为单位集中结题。对立项、结题数量较少的,由高校集中把需结题的课题材料上交至省评估所。
5.以校为单位的集中结题,采取现场结题鉴定会的方式,由高校的课题管理部门(教务处或科研处,或高等教育研究室)提出申请。
结题鉴定组由3~5名专家组成(校外专家应占2/3以上)。校外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校内专家由各高校提出建议名单,省教育厅授权省评估所审核、聘请。
课题组所有成员原则上需到会陈述、答辩。要把集体评审、现场答辩的结题鉴定会作为课题质量的把关评审会议,又办成期末(年末)的教学改革研讨会、高校教师科研素质培训会。
对结题鉴定专家提出“整改后结题”的课题,各高校的课题管理部门应督促课题组对照专家意见认真整改,严格要求,对整改到位、达到专家要求的,再上报省评估所。
高校将结题鉴定专家签署意见的《结题汇总表》连同其他结题材料(其中《结题鉴定表》3份,其他材料1份)上报省评估所审核。
6.立项及结题数量较少的高校,则以学校单位,将需结题鉴定的课题上报省评估所组织评审,由省评估所统一安排结题。
7.省教育厅对专家的鉴定意见和学校的结题意见进行终审。经同意后,对无异议的发放签有省教改项目专用章的《结题证书》。
二、课题结题时应提交的主干材料:
结题报告、课题申报书(其中1份为盖有省教育厅课题主管部门“同意立项”公章的原件)、课题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附件(含必备的《研究报告》)、结题鉴定表。
1.《结题报告》是指课题组在完成了研究任务之后,向学校的教改课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结题要求的书面报告。内容是综述该课题的来源(立项背景简述、立项批文)、宗旨与目标、研究过程(开题和各阶段的时间、人员分工、工作进展等)及主要成果(采用、应用、出版或发表),还存在哪些有待于继续研究解决的问题及今后的建议与展望。
《结题报告》一般为1000字左右。
2.《结题鉴定表》是省教改课题结题的主体材料之一。填写时应注意:
(1)课题组成员的名次,应依据其在课题申报书的成员次序,或经批准的调整名单,或在课题研究中的贡献大小来排列。
(2)成果形式。为了突出省级教改课题的实践性、应用性、操作性、可推广性,省级教改课题的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必备)、调研报告、实验报告、教改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讲义、教材(含实训教材)、实验指导书、教学课件、教学软件、著作、论文等。
(3)“经费使用情况”应出现数量概念(不论是资助课题还是经费自筹课题)。
(4)专家评审意见,注意客观、科学,评价不宜“过满”。重点课题在水平和质量上应有一个更加严格的要求。专家组组长须在专家鉴定意见栏上亲笔签名。
专家组可根据课题研究的水平与质量,评出少量“优秀”课题,以发挥其积极的导向作用。
(5)《结题鉴定表》单独装订。
3.研究报告及其它成果附件
所有课题均须提交研究报告(约5000~10000字)。研究报告的撰写可参照《省级教改课题所要求的研究报告的内容与结构》(见附件十二)。
成果为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的,应附上建设方案以及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
成果为教学计划类的,应附上学校采纳及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
成果为课件、软件、教学网站开发类的,应附光盘或注明相应网址,也可打印网站界面作为依据;
成果为教学试验、调查研究类的,应附上试验分析报告、比较数据材料,注明试验、调查的对象、途径以及样表。
成果被学术组织采用或在学术团体、学术会议上交流的,须附上课题成果已被院(系)、学校、行业协会或其它学术组织采用、交流的证明。
在完成研究报告或进行学术交流的基础上,如果部分成果已进行理论提炼,形成了理论成果且公开发表,请按附上论文所在的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以及论文所在页码的版面全文。但省级教改课题对课题组是否发表论文不作硬性要求。
日常工作中的管理文件、领导讲话、新闻报道以及与课题研究不相关的获奖、荣誉称号等,不能作为结题成果的依据。
三、高校课题管理部门对课题成果进行形式审查的内容
1.审查课题主持人是否全面提交应提交的主干材料。对变更主持人或课题参与人的,要严格要求,新进课题组成员一般要有半年以上参与课题研究的时间,非专业人员承担专业性强的课题要严格审查(如非英语专业的人员一般不宜主持、承担英语类课题)。
2.学术规范。以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为指导。注意研究报告的格式。采用双面印刷。
3.标注参考文献。研究报告中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成果和文献等,需注明出处,以免引起知识产权纠纷或学术不端。
4.字体字号。同一层级、栏别的字体字号,应前后一致。
5.图表方面。防止图表中字、词出现错漏。
6.“专家意见”栏目的字体,不宜与其它栏目文字的字体一模一样。
7.在专家意见、学校管理部门意见栏的日期,应署完整日期。如2011年6月12日不能省略为“11年6月12日”
8.变更课题组成员的,须填写《项目调整申请单》,学校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审批(格式另附)。
四、结题一般为每校每年2次。
上半年为五、六月份,下半年为十一、十二月份。
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有学校领导的意见和学校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