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为尊重学生发展意愿和发挥学生优势特长,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根据《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理工发〔2024〕58号),现启动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转换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各学院已申报2025年春季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教务处完成审核,现予以公布。
为帮助学生进一步了解所学专业和学校转专业政策,请各学院于第3周在2024级学生中开展一轮专业教育,并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为有利于学生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调整专业。
一、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需要转换专业的学生务必于本学期3月11日前,向学院提交“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换专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或通过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严格按要求填写)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在3月11日前交各班级辅导员老师,辅导员老师收齐后于3月12日上午12:00前交教学秘书)
(二)学院审查与推荐
学生所在学院在第4周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公布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3月14日前将申请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分送接收学院,填写“本科生转专业申请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并报教务处备案(南昌校区3个学院报南昌校区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备案)。
(三)接收学院考核
接收学院在第5-7周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根据《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判定拟接收学生编入同年级或下一年级,将考核结果(含所有学生最终成绩及排名)和拟接收学生名单编班后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日)。4月3日前接收学院、南昌校区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及材料报教务处。
(四)批准及异议处理
教务处对各学院拟接收学生的材料进行复核,移交学校法律事务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审定,并在教务处官网中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正式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4月30日前在教务系统内做好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工作。
(五)学籍变更
教务处对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统一进行学籍变更,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从下一学期起进入新专业学习。
二、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有大类招生专业本学期需要分流的学院应参照转专业工作流程制订专业分流工作方案,按工作方案将分流后学生重新分班,于4月11日前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材料报教务处。专业分流工作方案须报教务处备案。
三、注意事项:
(一)以下七种情况不能转专业
1.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就读的;
2.在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3.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4.企业定向录取的;
5.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特殊招生形式有:
(1)保送生
(2)运动训练单招、残障考生单招、港澳台单独招生
(3)专科毕业生升本科
(4)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
(5)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包括但不限定于苏区专项等地方政策相关的专项计划)
(6)民族班、西藏班、新疆班、南疆单列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
(7)中外合作办学招生
(8)其他特殊招生形式
6.在校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且处分期未解除的;
7.高考科目未含转入专业指定高考科目的。
(二)各接收学院应告知学生拟转入专业与现专业的学分差,是否需要降级转专业。
(三)先进铜产业学院是鹰潭市人民政府和江西理工大学共建的首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办学模式为校政企合作,先进铜产业学院学生只在学院内部开设的专业中进行专业调整,同时不接收非先进铜产业学生转入。
(四)软件工程专业因招生计划单列,软件工程专业学生仅能在软件工程专业各专业方向中以转专业形式进行专业背景方向调整,软件工程专业可接收非软件工程专业学生转入。
(五)学生转专业名单一经接收学院公示不做撤销处理,转专业申请获得批准的学生自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起进入新专业学习,参加选课及教材征订。
(六)学生转专业后须以重修形式补修其转入专业所在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一年级已开出的必修课程,学生转专业后一年级未修读的必修课学分在每学期学业预警时计入积欠总学分。转专业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而未列入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可计入专业任选课学分,请学生本人综合考虑未来学业发展规划后报各学院申请课程置换,成绩一经置换不可撤回。
(七)南昌校区学生转专业工作委托南昌校区教学与科研办公室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八)附件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学籍管理”栏目文章《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转换专业附件》内下载。
附件:1.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换专业申请审批表
2.本科生转专业申请信息汇总表
3.2025年春季24、25级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统计表
4.各学院2025年春季接收转专业学生及专业分流方案
5.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汇总
6.转专业情况说明图
教务处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