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教务处学籍科 时间:2025-12-25 点击数:
根据《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和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查与推荐、微专业开设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现将微专业录取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具体信息见附件。微专业开设学院(软件工程学院、商学院)通知学生具体开课时间。
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陈老师,联系电话:0797-8312201。
教务处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