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方案
(试 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使各类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8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动我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价值引领、能力达成、知识传授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的创造性转化,构建思政课程、通识课程、专业课程三位一体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系和思政课教师、专业教师、校内外专家协同联动的育人体系,为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以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思政工作新格局为目标导向,建设一批学生真心喜爱的思政课;培育一批充满德育元素和发挥德育功能的综合素养课和专业课;培养一批具有亲和力和影响力的教学名师和团队;形成学校“课程思政”改革的成功经验,切实发挥课堂主渠道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顶层设计、系统规划
根据学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目标,整体架构试点工作的框架思路。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
(二)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特色
充分吸取兄弟院校的建设经验,结合学校实际和特色开展试点工作。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把持续创新的要求贯穿于试点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契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
(三)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突出前瞻性、可行性和协同性要求,注重统筹思政理论课、综合素养课和专业课的育人作用。明确“课程思政”改革试点的课程体系和内容,分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四、改革路径
(一)深化思政课教学改革
充分发挥思政课的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高校思政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着力推进思政课教学的“三维一线”(课堂+实践+网络+人生导师)模式改革,通过教学团队、教学组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方面的调整与探索,构建重点突出、载体丰富、协同创新的思政课建设体系,推进第一课堂理论教学与第二课堂实践教学相互融合相互支撑,做到强资源,抓交流,强特色,抓创新,教研结合,使思政课教学做到“有虚有实、有棱有角、有情有义、有滋有味”,提升学生对思政课的获得感。
(二)加强通识课程建设
研发和开设提高思想品德水平、人文素养、认知能力的通识课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通识课程教育教学,强化政治方向和思想引领,凸显通识课程的价值引导功能。推进通识课程教学改革,明确通识课程定位,围绕课程目标、教师选聘、课程管理、课堂教学、教学考核等方面,细化审核管理环节,量化评价指标,形成课程建设标准。
(三)发挥专业课程育人作用
充分发挥专业课程的育人功能,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大面积基础课、专业概论课、专业必修课等课程进行试点,注重课程覆盖面、学院、年级等各方面情况。注重培养具有亲和力和影响力的教学名师和团队,“清江教学名师”和“十佳百优”教师必须带头做好“课程思政”的建设工作,深入挖掘专业课程的德育内涵和元素,在知识传授的过程中注重价值引领,同时做好专业课程育人教学内容设计、方法设计,修订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
五、主要内容
(一)“课程思政”建设的参考指标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基本要求,结合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我校的实际,我校“课程思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6个参考指标点,试点课程建设中应至少融入其中1个指标点,以提高“课程思政”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具体如下:
1.爱党爱国:了解祖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历史,构建爱党爱国的理想信念。
2.敬业奉献:了解与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认识本专业就业岗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在学习和社会实践中遵守职业规范,具备职业道德操守,塑造科学精神和职业精神,培养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意愿和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为人诚实,信守承诺,尽职尽责。
4.友善互助:友善待人,懂得感恩,富有爱心,助人为乐。
5.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具有法律意识,培养法治精神。
6.爱护环境:具有爱护环境的意识以及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保理念。
(二)试点课程的遴选
组织遴选校级“课程思政”改革试点课程,遴选项目具体分为思政课程、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三类,具体如下:
1.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课程结合学校思政课教学改革,整体纳入;
2.通识课程评选不低于50%的比例纳入;
3.文科学院每个专业至少应确定3门专业课程作为试点课程,理工科学院每个专业至少应确定1门专业课程作为试点课程。
(三)试点课程的建设与验收
课程建设期为1年。思政课程建设项目的验收指标除至少包含前述1个参考指标点外,还应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自主设计和确定,报教务处和党委宣传部审核;通识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可参照附件2设置教学计划表,核心验收指标应当包括:(1)修订课程大纲,明确“课程思政”教学目标、改革教学方法与评价方法;(2)编写试点课程教案(或教学指南);(3)撰写5-8个典型教学案例;鼓励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相关教研论文;鼓励建设网上教学资源(包括制作教学微视频,微视频应紧扣“课程思政”主题)。
建设期间,学校将组织教师现场观摩;建设期满,学校将分别组织师生对试点课程的建设情况和满意度进行测评、检查及验收评审。
六、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时间:各学院应结合学院、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及特色,统筹规划本单位“课程思政”改革试点课程建设方案,积极做好相关课程的遴选推荐工作。申报工作每年12月启动,第二年新学期第一周前截止申报。申报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报课程所属学院汇总(见附件3)后送交教务处。具体时间由教务处和党委宣传部另行通知。
2.申报条件:“课程思政”改革试点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课程负责人须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
3.教务处汇总申报表后,提请学校思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组织有关专家,根据三类课程的不同属性和功能定位评审立项。
七、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
学校建立健全“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思政和教学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督评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学校“课程思政”改革领导小组。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二)加强资源保障
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立项课程由省特色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经费保障;其他学院的立项课程先由学院提供相关经费保障;立项课程建设完成后,根据验收情况评选一、二、三等奖,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中予以奖励。
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课程思政”试点工作,提供相应设备、场地、技术、数据支持。各学院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承担起相应的职责,并保证对立项课程的相关支持。
(三)加强考核评估
健全试点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试点工作制度化建设,着力形成“课程思政”试点的经验做法。鼓励各学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将试点成果纳入职称评定、工作考核等内容。立项的试点课程至少应等同于校级教学改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