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与质量保障科室设置及工作职责
编辑:教务处 时间:2025-09-26 点击数:
专业建设与质量保障科副科长:曾槟
联系电话:0797-8312174
办公地点:濂溪楼105
一、专业建设管理
主要负责专业建设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本科、专升本、联合培养、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维护。
2.组织教学基本数据库填报工作。
3.省属考核教学相关数据填报工作。
4.专业动态调整优化工作。
5.国、省一流专业建设建设和管理工作。
6.十四五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和管理工作。
7.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相关的各类申报、过程管理工作,如拔尖人才培养基地、产业学院、一流专业、产教联合体等。
8.校内外各类专业评估、认证等相关工作。
9.新工科、新文科相关工作。
10.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管理。
11.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相关工作。
12.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各项任务。
专业建设与质量保障科: 王倩
联系电话:0797-8312033
办公地点:濂溪楼104
二、质量保障
主要负责质量保障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制定质量保障相关文件工作。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3.课程教学效果评价。
4.本科教学质量监督与持续改进落实督查工作。
5.本科教学评估相关工作
6.学院本科教学考核工作。
7.教学类教师发展培训工作。
8.各类教学评优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