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与质量保障科室设置及工作职责
编辑:教务处 时间:2025-09-26 点击数:
专业建设与质量保障科副科长:曾槟
联系电话:0797-8312174
办公地点:濂溪楼105
一、专业建设管理
主要负责专业建设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本科、专升本、联合培养、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维护。
2.负责教学基本数据库填报的统筹。
3.做好省属考核填报工作。
4.负责专业动态调整优化工作。
5.负责国、省一流专业建设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十四五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相关的各类申报、过程管理工作,如拔尖人才培养基地、产业学院、一流专业、产教联合体等。
8.负责校内外各类专业评估、认证等相关工作。
9.负责产业学院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10.负责新工科、新文科相关工作。
11.负责审核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
12.负责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相关工作。
13.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各项任务。
专业建设与质量保障科: 王倩
联系电话:0797-8312033
办公地点:濂溪楼104
二、质量保障
主要负责质量保障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审核评估。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3.课程教学效果评价。
4.工作差错、事故调查、认证。
5.人才培养全过程监控、管理。
6.持续改进落实情况检查。
7.对学院本科教学考核。
8.教学类教师发展培训工作。
9各类教学评优评先。
10.继续教育管理。
11.国际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