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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编辑:教务科 时间:2025-02-21 点击数:

 

 


 

 

江西理工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学校党委对教材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学校教材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学校教材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普通高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普通高等学校教材是指供普通高等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三条  普通高等学校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四条 学校和开课单位科学规划教材建设,重视教材质量,突出教材特色。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并且进人才培养方案、进教学大纲和教案、进考试内容。

外语类专业开设《理解当代中国》系列课程,并征订选用《理解当代中国》系列教材。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学校党委对教材工作负总责。学校成立教材工作委员会负责教材管理工作,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六条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教材工作实行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开课单位教材工作委员会和系(教研室、研究所)级管理。

第七条  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落实国家和省厅关于高校教材建设和管理的政策,健全校内教材管理制度,负责全校教材规划、编写、审批、选用、发放等。指导、监督开课单位教材工作委员会教材工作。

第八条  开课单位教材工作委员会落实学校教材建设相关政策,负责本级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发放等。指导、监督系(教研室、研究所)教材工作。

第九条  系(教研室、研究所)落实本开课单位教材建设相关政策,负责本级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等。

第三章  教材建设规划

第十条  学校教材建设实行学校、学院(学部)二级规划制度。各级规划应有效衔接、各有侧重,适应学校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培养和教学需要。

第十一条  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情况统筹教材建设规划,审批教材建设立项项目。

第十二条  开课单位教材工作委员会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制定体现学科优势与特色的教材建设规划。

第十  教材建设规划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结合不同学科门类的课程思政要求,积极挖掘各类教材中蕴含的课程思政元素,寻找专业知识体系与思政知识体系的接触点,探究知识传授与价值引导的融合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教材建设。

第十四条  积极开发适合学生使用的多介质、数字化、智能化、持续更新迭代的新形态教材。

第四章  教材编写

第十五条  教材编写依据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教材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如涉及选文的,篇目内容应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应历史评价正面且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四)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第十六条  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公示。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第十七条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主编须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有较高造诣,或是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第十八条  实施教材周期修订制度和淘汰制度。学校教师应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学科和产业发展前沿知识等,修订完善所编教材的内容,一般3至5年修订一次。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

第十九条  加强教材编写队伍建设。激励相关领域学科专家、教学名师、国家一流课程负责人、省级一流课程负责 人、一线教师等参加教材编写工作。教材编写者要加强与出版机构的协作,参与优秀教材选题遴选。

 

第五章  教材审核

第二十条  学校组织编写的教材坚持凡编必审,在学校、开课单位、系(教研室、研究所)三级审核的基础上实行分类审核,严格执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学校党委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进行专题审查。

第二十一条  教材审核应对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要有机融入教材内容,不能简单化、“两张皮”;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不能通过;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德作风有问题的,必须更换。

第二十二条  教材审核人员包括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和一线教师等,且有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

审核人员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要求,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客观公正,作风严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充分发挥高校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会、行业组织专家的作用。

第二十三条  教材审核实行编审分离制度和盲审制度,采用个人审读与会议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自然科学教材以个人审读为主,哲学社会科学教材,需经个人审读和会议审核两个阶段。个人审读一律采用盲审,至少3名专家参加,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审核结论分“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

第六章  教材选用

第二十四条  教材选用机构由学校、开课单位、系(教研室、研究所)三级组成。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为学校教材选用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协调和管理教材选用的日常工作。

(一)各系(教研室、研究所)负责审核本级的教材选用,开课单位教材工作委员会复审本级的教材选用,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批教材选用。

(二)审批通过后,开课单位负责报送采购信息和班级教材汇总表、学生个人教材明细表给供应商。

第二十五条  教材选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三)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中宣部、教育部指定的教材;“马工程”涉及的相关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科学审慎引进外文原版教材,严把外文原版教材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使用关。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第二十六条  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教材选用机构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  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开课单位的复审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批并备案。

第二十八条  教材选用、审核、审批应严把政治关、学术关,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具体要求参照第二十一条规定。

第二十九条  开课单位每学期加强选用教材的质量监控,使用中如发现内容有问题或知识陈旧,教材质量不佳、达不到教学效果,须及时更换。

第三十条  开课单位根据课堂质量评价结果对选用教材进行调整。

第三十一条  学校教学过程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将教材选用情况纳入考核。

第三十二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教材须停止使用,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由上级或同级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由督查与评估处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二)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

(三)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四)盗版盗印教材。

(五)违规编写出版国家统编教材及其他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

(六)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

(七)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八)在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能误导高校教材选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如标注主体或范围不明确的“规划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样,或擅自标注“全国”“国家”等字样。

(九)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三条  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和教考书以及数字教材参照本实施细则管理。

境外教材的选用,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第七章  教材发放

第三十四条  教材采购与发放。学校采取招标方式选择教材供应商,教材供应商负责教材采购和发放,并保证提供正版教材。学生以班级为单位、以学期为单元直接与教材供应商结算教材费用。

第三十五条  除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外,其它教材按招标采购价供应给学生。

第三十六条  教材供应商及时将教材采购情况报送给教务处和开课单位。

(一)教材无法如期采购到位,教材供应商应在开课前(至少提前半个月)通知教材选用教师、开课单位和教务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二)教材采购应严格按审批结果执行,不能随意更换教材或版本。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征得开课单位同意,备案于开课单位和教务处。

第八章  支持保障

第三十七条  学校设立教材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校级规划教材建设、国家及省级规划教材培育,优秀教材评选与奖励等。

第三十八条  教材建设作为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纳入学院管理目标考核的范畴

第三十九条  公开出版的教材(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正式出版,且以江西理工大学或江西理工大学下属平台作为第一署名单位)给予编者一定分值的教学研究工作量。

第四十条  建立优秀教材编写激励保障机制,着力打造精品教材。

(一)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承担国家规划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作为参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重要成果。审核专家根据工作实际贡献和发挥的作用参照以上标准执行。教材编审工作纳入所在单位工作量考核,作为职务评聘、评优评先、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国家和省级教材奖励制度,加大对优秀教材的支持力度。对获评国家、省级规划教材或教材建设奖的教材给予一定的绩效认定。

  1. 定期开展校级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省部级规划教材或教材建设奖评选。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的《江西理工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理工党发[2020]71号)作废。

    第四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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