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明确教材出版管理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校区),各部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普通高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江西理工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理工党发〔2024〕31 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学校教材出版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学校教材建设水平,强化教材育人功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教材出版管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出版范围
(一)第一主编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二)出版的教材为供高等学校教师与学生共同使用的教学用书,不包括学术专著、论文集、教学辅导(习题集、案例集、工具书、培训书等)等类型书籍。
(三)出版教材分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立项教材、学校规划立项资助教材和自筹经费教材三类。
二、出版程序
(一)立项申报及审批。每年10月的第3周,由教材编写人员提出教材立项申请,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教材立项建设重点为有色金属等学校特色优势专业和课程的核心教材。教材立项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本科教材和研究生教材的材料分别报送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后,报至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评审、审批。评审、审批通过的,确定为学校规划立项资助教材;未通过的,不予立项资助,可自筹经费出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立项教材的申报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二)出版审核。各类教材出版审核工作每年2次,时间分别是5月的第3周和10月的第3周,实行分级(系、开课单位、学校)分类(理工科类、文科类)审核。出版前,第一主编需报送审批材料(教材出版审批表、书稿)至学院。学院整理后统一分类报至教务处(研究生院)。
(三)出版社确定。经出版审批通过的教材,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办法、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确定教材出版单位,经开课单位审核、教务处审批(研究生教材由研究生院审批)、招标与采购中心审批后签订出版合同。
(四)出版资助及授权报账。经出版审批通过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立项教材、学校规划立项资助教材,其出版费用按学校出版资助标准,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授权从教材建设专项资金支出。教材主编将出版合同、发票等资料提交至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经办人为出版教材主编,审批人为学院分管副院长,经费负责人为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人。
三、出版要求
出版社分两类,即A类出版社和B类出版社。A类出版社名单详见附件,不在名单中的出版社均为B类出版社。教材出版一般由主编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出版单位,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立项教材、学校规划立项资助教材原则上应选择A类出版社,其他教材原则上应选择本领域级别较高的出版社及行业重点出版社。
四、出版经费
(一)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立项且经学校审批同意出版的教材,根据实际需要按不高于10万元/部给予经费支持。学校规划立项资助且经学校审批同意出版的教材,数字教材资助金额为4万元/部,其它新形态教材资助金额为3.5万元/部,传统教材资助金额为3万元/部;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出版审核结论中有三票及以上为“不予通过”但总体结论为“通过”的教材,资助金额调整为2万元/部。
以上资助金额为最高限额,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作动态调整,在最高限额内按实际产生的出版费用报销,超出限额的部分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或个人承担。
(二)自筹经费且经学校审批同意出版的教材,教师应向上级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出版经费支持,未获得上级部门资助出版的,应优先从本人承担的项目或课题经费中列支出版,不足部分可向所在二级单位申请资助。
五、特别说明
(一)教材编写及审核要求按照《江西理工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理工党发〔2024〕31 号)执行。
(二)教材编写者应保证教材内容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恪守学术道德,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编写者所在党委和学院要对编写者进行资格审查,把关审查教材的政治导向,确保教材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把关审查教材的学术导向,确保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四)教材出版时,必须在内容简介、序、前言、后记等地方选一处标明“本教材的第一主编工作单位是江西理工大学”。
(五)教材出版后,第一主编须向学校提供6部教材存档。其中图书馆3部,教务处(研究生院)2部,所在学院1部。
(六)教材出版后,应加强推广与应用,充分发挥教材育人作用。对使用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的优秀教材建立传承创新机制,及时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和应用成果、学术研究最新进展充实到教材中,及时修订、再版。修订再版的教材出版仍按照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及本通知要求执行。
(七)教材出版的业绩按照该教材出版年度的学校工作量核算办法核算工作量,教材奖(含规划教材)的业绩按照取得成果年度的学校工作量核算办法核算工作量。
附件:江西理工大学认定A类出版社名单
江西理工大学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
江西理工大学认定A类出版社名单
(按拼音排序,共70家)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北京科技大学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重庆大学出版社,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东北大学出版社,东南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湖南大学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吉林大学出版社,江苏美术出版社,江西美术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兰州大学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山东大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天津大学出版社,同济大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冶金工业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中共党史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中国环境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社会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华书局,中南大学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中央财经大学出版社
出版社的分类与《江西理工大学学术著作出版管理办法》(理工发〔2024〕33号)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