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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校内考试考场规则

编辑:jwk 时间:2012-05-31 点击数:

江西理工大学校内考试考场规则

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良好考场秩序,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考场规则。

第一条 学生必须携带一卡通 校园卡,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规定考试座位入座,并将一卡通校园卡放在课桌左上角,以备查对。

第二条 草稿纸由监考人员随同试卷一起发给。学生入场考试除课程所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不得携带书籍、笔记、报刊纸张、电子词典、通讯工具等。学生在考场内随身携带开机状态的通讯工具,一律按作弊处理。

第三条 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该课程以缺考处理;考试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第四条 答卷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兰或黑色)书写(制图指定用铅笔的除外),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第五条 学生答卷时不准互借文具。如因试题字迹不清,须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和启示。

第六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独立答卷,严禁左顾右盼、交头接耳、递条、换卷、抄袭或偷看他人答卷、夹带或代考等作弊行为。对考试作弊者,监考老师有权当即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门课程以零分记,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

第七条 学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谈论。

第八条 学生答卷时不得中途离场后再返回,试卷一经学生带出考场,即行作废。如有特殊原因须离场者,必须经主监考老师批准。

第九条 答卷完毕,须将草稿纸(不论用与不用)如数夹在试卷内同时交出。考试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不得乘交卷之机进行交谈、互对答案。

第十条 大学英语四、六级等国家考试考场规则以特定的具体要求为准。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9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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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97-8312300
江西理工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