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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放实验中心工作的通知

编辑:syk 时间:2012-06-01 点击数:

关于做好开放实验中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西校区

为了充分发挥各学院实验中心(含实验室,下同)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有利于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和以人为本的实验教学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实验中心进行开放管理。

一、实验中心向学生开放的原则和意义

(一)实验中心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基础;实验中心对学生实行开放式管理,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实践学习条件是实验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各学院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中心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实验中心开放工作,制定相应的实验中心开放制度,鼓励实验中心采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开放。

(三)实验中心向学生开放工作要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的指导原则,重点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强化实践动手能力培养。

二、开放实验和开放实验中心的定义

开放实验中心既是指仪器设备与时间概念上的开放,更是指实验课程及相关实验项目、课外研究课题的开放。开放实验是指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和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等实验,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A类:对于实验课程及相关实验项目,实验中心开放的实验内容有:

1)教师提前将本学期必修的实验项目布置给学生,学生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可自主选择实验时间,并由实验老师统筹安排、协调;

2)课余时间在教师监督和指导下让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进入实验中心重复课堂上的演示实验和重做未做成功的常规实验。

B类:对课外研究课题的开放:凡学校正式建制的实验中心,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应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全面对大学生开放使用,具体形式分为参与科研型、科技活动型、自选课题型等,采取以学生为主、教师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此类实验可作为相关实验中心设计性、综合性实验的开出内容。

1)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主要面向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实验中心定期发布开放研究实验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中心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以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实物或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的考核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2)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中心的专业方向和条件,联系相应实验中心和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实验中心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指派教师进行指导。以学生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实物或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3)自选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中心定期发布教学计划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题,学生自选时间和项目。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以实验成果(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定义为开放的实验中心必须是所承担的实验任务中有30%为开放实验。

三、实验中心开放的组织实施

(一)实验中心向学生开放工作是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会同指导教师提出计划,教务处协调管理。学院教学与实验中心主管负责人直接负责本学院的实验中心开放工作,充分发挥学院实验中心管理的作用。

(二)开放实验中心对所开放的实验项目,应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实验中心和学院组织审定,报教务处批准后,在学校范围内发布,由学生报名,学院组织实施。

(三)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各实验中心将本学期开放实验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写出总结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考核。

四、本学期实验中心开放的具体工作安排

(一)将现有的开放实验中心情况和开放实验中心管理办法于本学期第13周(520)前报教务处(以电子稿形式发教务处收文人员)。

(二)530日前,将计算机房对本学院学生开放,承担本学院学生的英语自主学习及其它专业知识的自主学习。

O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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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