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校级公选课管理办法
编辑:jwk 时间:2012-10-15 点击数:
江西理工大学校级公选课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校级公选课开设管理,保证校级公选课开设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校级公选课采取由老师网上进行开课申请,教务处审核批准,学生网上选课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第二条 申请开课的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与所开课程同研究方向的硕士学位。
第三条 新开设课程,即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里没有的课程(课程代码),需填写一份江西理工大学校级公选课申请表(新开课程)报教务处,同时提交课程简介、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大纲的电子稿,由教务处管理员在课程库里添加课程(课程代码),教师再在网上办理开课申请。
第四条 教师必须在教务管理系统(http://218.87.136.229)网上申请方才有效。 教师网上申请开设下学期校级公选课时间为每学期第5~8周,过期不再受理。
第五条 一个教学班(一条任务)提交一份申请,文法学院公共文艺教研室和学工部心理咨询专职教师最多不能超过四份申请(四个教学班),其他教师最多不能超过二份申请(二个教学班)。
第六条 开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在校本科生。
第七条 前半学期开课时间为第3-10周(星期一、三晚上910节或者星期二、四晚上910节,二个时间段选一个);后半学期开课时间为第11-18周(星期一、三晚上910节或者星期二、四晚上910节,二个时间段选一个)。老师申请时在“申请说明”栏内填写清楚。
第八条 不同学分的课程对应起止周:
1个学分课程起止周:第3-6周或11-14周;
1.5学分课程起止周:第3-8周或11-16周;
2个学分课程起止周:第3-10周或11-18周。
第九条 所有公选课只开设理论讲课学时,不开实践类课和课内实验。
第十条 所有网上申请课程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将反馈信息给申请开课教师,同意开设的课程挂在网上由学生自主选择(学生选课时间大致每学期第11~14周),如果某个教学班选课人数达不到50人,该教学班停开,已选该教学班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改选其它课程。
第十一条 校级公选课考试安排:所有校级公选课考试可利用最后一次上课时间进行,如另需考试教室,任课教师可向教务处考试中心申请,任课教师应连续利用两次以上课内时间将考试安排提前通知本教学班学生。
附件:江西理工大学校级公选课申请表(开新课)
附:校级公选课网上申请具体操作过程
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218.87.136.229)
→→用教务管理系统里的老师个人帐号登录系统(教师)
→→信息维护
→→全校性选修课
→→课程名称(选择)
→→起止周(两位数,例:03-08或11-16)
→→总学时(根据课程库信息填写)
→→讲课学时
→→考核方式(选择)
→→容量上限:本部不超过150人,黄金校区不超过130人(教师填写,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校区(选本部或黄金校区)
→→场地要求(选择多媒体)
→→教材(需要教材的课程填写,选课结束后,由教师跟教材科联系;否则不填写)
→→面向对象(本科(必选),如果年级针对2009、2010、2011级三个年级,具体操作:①先选2009点击“添加对象”;②再选择2010点击“添加对象”;③再选择2011点击“添加对象”。如果针对一个或某二个年级选择相应年级进行添加)
→→申请说明(星期一、三晚上还是星期二、四晚上课,在申请说明里详细填写;如果有其他什么要求可以在这里进行说明。教务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满足教师要求)。
点击下载:江西理工大学校级公选课申请表(开新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