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5级本科生中开展择优转换专业的通知
编辑:bgs 时间:2016-04-08 点击数:
关于在2015级本科生中开展择优转换专业的通知
需要转换专业的学生务必于本学期4月18日至4月21日期间,向西校区教务办提交“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换专业申请审批表”(通过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严格按要求填写),逾期不予受理。
西校区教务办于4月25日之前向教务处报送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教务处于4月26日向各学生所在学院分送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
学生所在学院在收到学生的申请表后,将该生第一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分、学分积欠情况及其在本专业年级中的绝对排名填写到学生的申请表上,并于4月29日前统一报教务处。教务处于本学期第13周前将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页、教务管理系统公告栏目公示。
注意事项:
1.以下两种情况不能转专业
①正处于休学期的;
②2015年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定向考生。
2.中外合作办学班学生可以在中外合作办学班的专业中申请转换专业;应用技术型本科专业可以在其所在培养院校应用技术型本科专业之间申请转换专业。
3.南昌校区(含软件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委托南昌校区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南昌校区学生不得转入校本部本科专业就读,校本部学生不得转入南昌校区本科专业就读。
4.学生只可在相同高考科类的专业中申请转换,二本招生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一本招生专业学习。
5.凡学制为4年的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学制为5年的专业学习的,转专业申请批准后将自2016-2017学年第1学期起转入2016级学习(即按降级处理)。
6.学生转专业名单一经公示不做撤销处理,转专业申请获得批准的学生自2016-2017学年第1学期起进入新专业学习。
7.学生转专业后须以重修形式补修其转入专业所在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一年级已开出的必修课程,学生转专业后一年级未修读的必修课学分在每学期学业预警时计入积欠总学分,转专业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而未列入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可计入专业任选课学分。
8.转专业申请获得批准的学生应参加转入专业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的课程选课及教材征订。
9.转专业申请获得批准的学生应于5月23日下午3点准时到西校区教学主楼1604教室集中学习针对转专业学生的相关政策。
10.若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者则撤销同意其转专业的决定:
①学生考试违纪的;
②学生2015-2016学年第2学期课程不及格率≥40%的。
附:2015级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汇总表及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请在教务管理系统公告栏相关通知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