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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编辑:syk 时间:2016-04-27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江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办法(试行)》(赣学位〔201420)和《江西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管理条例》(教务字〔20105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生学术行为,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及学风建设,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决定对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查重检测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1.申报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检测。

2.各本科专业按毕业生总数30%-50%的比例进行抽检。

具体名单由学校随机抽取并提前通知相关学院。

二、检测工具、检测时间

本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采用中国维普“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分为初检和复检,初检为2016523-24日、复检为201661-2日。

三、检测工作程序

1.教务处于201659公布检测名单,同时下发学院管理员使用的账号和密码(检测系统网址:http://vpcs.cqvip.com/organ/)。

2.学生按检测的要求和格式完成电子版论文的准备。

3.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汇总待检测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并将待检测的论文电子稿打包压缩后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

4.检测结果由教务处向学院进行反馈。

四、检测材料提交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格式采用word格式的电子版材料,要求为:论文的正文部分,电子文档统一为“学院+专业+一卡通号+姓名+论文名”,如“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采矿工程+20110344203+张示例+采矿地生态恢复技术”。

2.所有检测毕业论文(设计)以 Word 文档格式提交电子版,按专业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压缩文件包名称XXXX学院XXXX专业,压缩格式为 rar

五、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通过检测

B

30﹪<R50

有抄袭行为

C

50﹪<R70

有较严重抄袭行为

D

R70

有严重抄袭行为

1. A类:通过检测,学生可申请答辩,答辩通过可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 B类:视为初检不通过。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论文经重新检测达到A类要求之后参加答辩。

3. C类:视为初检不通过。指导教师应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或要求学生重新撰写论文。修改或重新撰写的论文须进行复检,论文经重新检测达到A类要求之后参加答辩。

4. D类:由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进行审议、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严重抄袭行为,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零”分计。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本项工作。论文查重检测后,各学院应认真督促学生对不合格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重新按“检测程序”办理复检。

2.学校在答辩环节前,向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公布论文检测报告,答辩评委教师可依据检测报告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3.本届查重检测,对学校抽检的论文实行免费检测。学生也可进入“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的个人版注册缴费自行检测。“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的个人版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jxust

希望各学院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我校教育教学良好声誉,促进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不断提高。

论文检测工作中如有问题,可与教务处实践管理岗联系,联系电话:8312174

教务处

2016年4月26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958号 
邮编:341000  
联系电话:0797-8312300
江西理工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