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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校级优秀教学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zlk 时间:2012-05-21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校级优秀教学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西校区、工程院

为表彰先进,推动我校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学校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的校级优秀教学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原则

优秀教学集体(教研室、实验中心或实验室)以一学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实事求是,不照顾,不凑数;坚持群众评选,基层推荐,量化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比程序及时间安排

1.教学集体(教研室、实验中心或实验室)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理工大学优秀教学集体推荐表》(见附件1)。

2.学院初评,在《江西理工大学优秀教学集体推荐表》中填写推荐意见;本学期第18周完成。

3.教务处组织现场考察。

4.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选。

5.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1个优秀教学集体候选名单,并报《江西理工大学优秀教学集体推荐表》及优秀教学集体先进事迹材料(18周交教务处)。优秀教学集体先进事迹材料(1学年内的事迹材料)格式不限,内容可根据各教学集体的具体情况或参考《江西理工大学优秀教学集体评选条例》(见附件二)。

四、评选数量

教务处对所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选,全校共评选不超过5名优秀教学集体。

五、奖励办法

对于评选出的优秀教学集体,学校将根据《江西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理工发〔2008〕24号)文件进行表彰。

附件一:江西理工大学优秀教学集体推荐表

附件二:江西理工大学优秀教学集体评选条例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一:

江西理工大学优秀教学集体推荐表

推荐集体基本情况

教学集体名称

教学集体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学历

总人数

其中:兼职人员数

人年均

教学工作量

专任教师

兼职教师

专任教师承担主要教学任务

兼职教师承担主要教学任务

学院推荐 意见

院长签字: (学院公章)

学校意见

(学校公章)

备注:人年均教学工作量含兼职教师的工作量。

附件二:

江西理工大学优秀教学集体评选条例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工作中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和学院安排的政治学习及各项活动。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内部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良好。

三、坚持听课制度,认真组织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本室人员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青年教师导师制落实到位(考核组织本室人员听课次数,组织业务学习的次数,青年教师导师人数)。

四、教研室(实验中心、实验室)主任尽职尽责,表率作用好,关心爱护本集体的成长和进步;内部团结,集体凝聚力强。

五、以教学为中心,积极主动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将集体优质资源用于本科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调课率低(考核本室人员人均年教学工作量,调课率以调课人次数/教学任务总次量的比率计算)。

六、工作目标明确,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对学校和学院要求上交或上报的材料不拖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七、工作中有创新、有突破,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积极参与“质量工程”和教改课题的申报、建设工作,并且较好地完成。

八、全体人员工作责任心强,教育教学态度好,关心爱护学生,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的好评。

九、学生试卷、教学文件管理和成绩管理规范。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958号 
邮编:341000  
联系电话:0797-8312300
江西理工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