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考生书
编辑:cb2 时间:2012-06-14 点击数:
告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考生书
各位同学:
本学期全国大学英语四、六考试即将于6月16日举行,根据考试规定,本考试将参照实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为此,请同学们认真学习该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特别告知:根据教育部第33号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教 务 处
二0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