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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关于加强教材建设的若干规定

编辑:admin 时间:2010-04-28 点击数:

江西理工大学关于加强教材建设的若干规定

   冶教务字[2001]57号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教材建设的指导思想
  1、教材是培养人才、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教材是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反映。教材建设是学校的一项基本建设,必须予以充分重视。
  2、教材建设要为面向21世纪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服务。
  3、教材建设的原则是:要把重点放在学校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学科专业上;重点放在师资力量比较强,教学和科研水平比较高的学院;重点放在各专业的主干课程和基础课程。编写新教材必须要有针对性,注意解决现有教材的不足、专业的特殊要求和填补学科空白等;新教材的编写必须在充分收集整理资料,并对教材内容和体系等方面进行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出版教材必须通过讲义阶段试用后予以推荐。

  二、教材建设的管理
  1、为适应教材建设的需要,学校设立教材建设委员会,下设行政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其主要职能是:
  (1)研究论证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指导、检查全院教材的选用。
  (3)指导教材的研究与评价。
  (4)指导自编教材工作,促进自编教材质量的提高。
  (5)推荐出版自编优秀教材,评定学校优秀教材。
  2、各学院的教研室、实验室直接承担教材建设的组织工作和业务工作。各学院教学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教材建设计划,加强对教材建设工作的领导。

  三、加强教材研究,确保优秀教材的选用
  1、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及各学院要组织教师开展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新版教材的评价以及对国内外优秀教材的评价等教材研究活动。各学院资料室、图书馆与教务处要密切配合,注意收集课程的系列教材,为教师的教材研究提供信息资源。
  2、教材选用要以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依据,内容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要体现学科发展水平和有利于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保证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3、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要尽可能选用教育部推荐、获省部级以上奖和公认的水平较高的教材,其它课程鼓励选用上述教材。教材管理部门注意向教材使用单位提供有关优秀教材的评议、出版信息。
  4、选用教材由教研室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在研究、比较同类教材的基础上择优选用。建立教材质量反馈制度,教材在使用一轮后,任课教师应写出评议意见,作为是否继续使用该教材的依据之一。选用的教材应具有比较广泛的适应性。在择优的同时,要坚持教材选用的相对稳定。

  四、加强自编教材建设,提高自编教材质量
  1、学校鼓励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组织科研能力较强、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自编体现学校特色、专业特点的优秀教材。教师要努力提高自编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教学的适用性。
  2、鼓励教师编写讲义补充更新教学内容。讲义经多轮使用,不断充实后,达到了做教材使用的要求,学校可推荐出版,选做正式教材。对于没有正式教材或教材不完整的选修课,应有自编教材(讲义),自编教材(讲义)可由任课教师或教研室集体编写。
  3、大力开展教材建设研究,认真总结自编教材建设经验,做好自编教材评优工作。
  4、为了保证自编教材的质量,需自编教材的课程,首先要由任课教师向教研室提出申请,教研室研究后报学院院长审查,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自编教材初稿完成后,要分别经教研室、学院严格审核,确认符合课程教材要求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然后交付印刷。任何个人或单位都不得未经批准,私自印刷自编教材或将其它教学资料推销给学生。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学校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OO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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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教务处